送检须知

1.委托业务适用范围
政府机构、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凡法人、企业、社会团体根据实际需求,均可向我公司提出校准和检测申请。
2.委托业务办理
(1)客户可通过各种途径(如来人、来电、传真、电子邮件、网上留言等)提出校准检测的,需按要求填写“校准/检测)服务委托单”(详见本网站“资源中心”栏目)。
委托单中应按表格要求写明以下主要内容:送检样品委托单位全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器具名称、生产厂家、规格型号、出厂编号、管理编号(如有)、电源电压(如适用)、附件状态/说明、备注等信息,客户对服务的要求以及其他需要注明的内容。
(2)当采取邮寄方式委托业务时,应详细了解相关送检委托说明,正确填写委托单,并随器具一并邮寄至我公司(邮寄地址附后),送检前请与前台人员或相关业务人员说明并提醒接收,避免仪器损坏或者丢失。
3.送检登记注意的事项
申请办理委托业务人员需详知送检目的和要求,了解样品器具特性,熟悉所提供资料内容,正确填写委托单,并对填写内容负责。
在受理登记后需核对填写的各项内容,确认无误后签字或盖章,同时妥善保存客户回执联,以作为查询、领取证书凭证。
4.样品器具编号或送检单号定义及作用
样品器具编号是我公司受理检验业务后给予样品的*性标识,也作为后期客户领取送检样品器具的核验标识。
5.计量校准服务费用的缴纳
我公司根据协议收费标准向委托方收取计量校准服务费,委托方可根据需求现场缴费或对公转账(对公账号附后),我公司将开具相应的增值税发票。
6.证书获取途径
证书签发后,委托方可采取以下方式获取:
(1)由我公司业务人员按委托时填写的联系地址邮寄至委托方;
(2)委托方派人凭客户回执联或单位介绍信及有效身份证件到公司业务大厅前台领取。
7.本“送检须知”依据相应现行有效文件起草,当国家有关规定修订或本公司业务流程发生变化时,我公司将适时修订本须知。
 
邮寄地址: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芙蓉路北芙蓉路标准厂房仓储中心A二层
联系电话:0551-63633996
 
转账信息:
单位名称: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计量检测有限公司
税    号:9134  0100  3227  53558Q
银行账号:3413  3500  0018  0100  04754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合肥北京路支行